中国居民持有美国 LLC 的税务定性
美国 LLC 在中国税务局眼里到底算什么?利润要不要报境外所得? 这一段是国内创始人最容易踩坑也最贵的部分。
声明:下面内容基于公开法规和我们观察到的实务做法,不构成税务/法律意见。 你自己的情况建议找一位国内的税务师做正式咨询 —— 这一笔几百块的咨询费,能省你几十倍的潜在追溯风险。
美国端怎么定性
外国所有者的单一成员 LLC 在 IRS 那里是 disregarded entity—— 税务上不存在,所有利润穿透到所有者(也就是你)名下。 单纯持有 LLC 这件事,美国通常不收所得税;除非 LLC 有"美国 trade or business"(USTB),那要交税。
USTB 的判定相当复杂 —— 简单说,你在美国有员工/办公地/dependent agent 就大概率算。 做 SaaS、卖软件、做内容、做电商出海这些远程业务,一般不构成 USTB。详细判定见 USTB 风险解析。
中国端怎么定性
这是真正复杂的地方。中国税务局对美国 LLC 的定性目前没有官方文件, 实务上是按下面两种模型之一处理 —— 不同模型下你交的税完全不一样。
模型 A:穿透(pass-through)
中国把 LLC 当成合伙企业一样穿透。 你从 LLC 拿到的所有利润,作为境外所得,按你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(3%–45% 累进)申报。 这是和美国 IRS 一致的定性,理论上最干净。
模型 B:不穿透(按公司处理)
中国把 LLC 当成普通外国公司。LLC 留存利润不算你的个人收入; 只有当 LLC 给你分红(或者你以工资形式取出),才作为境外股息/工资所得申报。 这种模型更接近美国 C-Corp 的处理方式 —— 但和 IRS 对 LLC 的定性不一致。
实务里见过的处理:一线城市(北京、上海、深圳)的税务师比较多按模型 A 处理; 二三线地方税局有时按模型 B。具体怎么报,建议咨询你户籍/居住地的税务师。 一旦选定一种模型,保持一致—— 来回切换会触发税务审查。
中美税务协定能用上吗?
中美在 1984 年签了《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》。 理论上中国居民在美国交了所得税,可以在国内汇算清缴时拿来抵扣。 但LLC 是 disregarded entity,没在美国交所得税,所以这条协定对单一成员 LLC 用不上。
如果你把 LLC 选成 C-Corp(在美国交公司所得税),那情况不一样 —— C-Corp 给你分红时, 美国会按 10% 预扣(用了税务协定的优惠税率),这 10% 在国内可以抵扣。 但单一成员 LLC 改 C-Corp 是不小的决定,详见 USTB 风险页和你的税务顾问。
实操建议
- 第一年开始就把账记清楚 —— 利润、分红、个人取款分别记。中国税务师会按账本说话。
- 找一个固定的国内税务师,每年都让他帮你过一遍。轮换会让定性来回切换。
- 每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(3 月–6 月),主动申报境外所得。即便金额小,主动报比被查到漏报代价低多了。
- 外汇方面:从美国 LLC 转钱回国,每年个人结汇上限 $50,000 等值。超过的可以走"咨询服务费"之类的渠道,但要有真实业务支撑。详见 汇款回国指南。